“贱公子-民宿试睡员”快手用户“搬运”
原创作品遭到快手用户“搬运”2020年初,粟先生即将辞掉自己的摄影工作,与同学选择了短视频创业。这次变革源自之前兼职短视频创作的成功探求。2019年9月以来,粟先生团队构筑的“贱公子-民宿试睡员”某音帐号相继发布了160多个短视频,获得了超过100万粉丝的关注,698万赞。数据说明团队的努力和创作方向是成功的。
粟先生团队把营运某音平台的成功经验运用到某书平台上,同样获得了大量粉丝关注。双平台的成功,让粟先生团队决定在快手平台复制成功经验,继续吸粉、扩大知名度。不料,迎来的却是一场“噩梦”。
今年3月15日,“贱公子-民宿试睡员”快手帐号的第一条短视频发布。3月24日,粟先生发觉,自己的作品被“装饰联盟--阿帅”等多个快手帐号使用。其中一条作品在7个小时内,为该帐号带来113.2万播放量。同一时期,“贱公子-民宿试睡员”快手帐号并没有获得多少粉丝。
“搬运”粟先生团队作品的行为,还发生在“小5设计空间”“卓越设计”等多个帐号。“小5设计空间”使用的一段视频,来自粟先生团队构建的“爸爸的旅馆旅行日记”账号,该视频为“小5设计空间”账号带来了10.6万点赞量,1200多条留言量和1300多次转发量。同一时期,该视频在“爸爸的旅馆旅行日记”快手平台帐号上的点赞量仅为1724,留言量57条,转发量50次。
根据发布时间看,“小5设计空间”使用的这段视频早于“爸爸的旅馆旅行日记”快手帐号,应该来自于“爸爸的旅馆旅行日记”某音帐号。数据显示,“爸爸的旅馆旅行日记”某音帐号上,这段视频的点赞量为45.9万,留言量1万条,转发量1.9万次。
快手唆使作品“搬运”行为?
自己的作品遭“搬运”,让粟先生很吃惊,随即向快手官方举报。
粟先生最初选择点击作品下方的“分享”,选择“作品举报”,再点击“盗用作品”,举报递交成功。然而,过了三个小时,被举报的帐号视频播放量由113.2万涨了30多万。
粟先生拨通快手投诉电话。随后,“快手管理员”发来的信息显示,确认对方的作品是非原创作品,依照《快手社区管理规定》将不会出现在同城和发觉页。如该作品存在侵权行为,请联系原作者,发送相关资料至快手维权邮箱。
按照“快手管理员”发给粟先生的信息显示,需要递交的资料包括:本人身分护照正、反面相片,本人快手号或则快手ID,原创作品首发时间,盗用作品或则快手ID号等信息,还要递交一份关于举报内容真实性的申明,内容包括:1.我本人为所举报内容的合法权利人;2.我举报的发布在快手中的内容侵害了本人相应的合法权益;3.如果本侵权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当由此形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信息中还提示,办理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粟先生觉得,需要递交的资料太冗长。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显得很麻烦。粟先生还提及,自己递交电邮内容后,回复信息显然都是机器手动回复,没有人工干预。“很敷衍”。
对于一个工作日的代办周期,粟先生同样抒发了指责:太久了。盗用我视频的帐号,早就过了热门,流量开始往下走了。还须要快手官方介入处理干嘛呢!
截止4月16日,被粟先生举报的帐号视频累积为“装饰联盟--阿帅”账号带来337万多播放量。距离粟先生举报之时,播放量涨了近2倍。粟先生发私信提醒对方不要再使用自己的作品,但对方没有回复。
粟先生表示,在其他平台上,自己对“搬运”作品进行举报后,平台第一时间删掉了侵权的作品,直截了当。
快手是不是在纵容侵权的行为?粟先生提出了这样的指责。
搬运软件是市场需求的必然产物?
粟先生非常提及,自己对作品关掉了“保存本地”功能,照样会被其他帐号“搬运”。这是如何实现的呢?
本网发觉,“短视频搬运神器”在网上很容易检索到。其中一个网站,介绍了该搬运神器可以使用到国外多个热门的短视频平台上。页面信息还提醒,支持各大平台一键去水印。不过,却须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发放教程。
有视频教程详尽演示了操作步骤:先从短视频平台的作品下方点击作品链接进行复制,打开陌陌,搜索某推广小程序,点击解析,下载视频。这一步是将短视频的水印去除。之后,打开付费开通的短视频处理软件,提前设置好各项参数,导入视频,点击处理。处理好的视频,可轻松绕开平台初审成功发布。
针对不同平台,收费也不同。部分平台视频的处理软件,仅须要200多元。而处理快手视频,则须要600多元。之所以价钱不同,出售软件人员介绍,是因为快手平台初审比较严格,运用的解析技术与处理其它平台的技术不同,所以收费更高。
通常情况下,将其他帐号原创作品进行去水印操作,可以二次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但是,以某音为例,转发的视频在投放热门时,会提示该视频不符合投放规范。在快手,转发的视频在投放热门时,会提示因作品内容违背《作品推广服务合同》已被初审拒绝。
在使用短视频去水印搬运工具以后,转发的视频,在某音可以正常显示热门投放页面。有用户称,搬运软件处理后的视频投粉丝头条和热门都能过审,“比原创还原创,大赞”。而被外界觉得初审严格的快手,经过软件处理后的视频一直通过了初审可以正常投放热门。
短视频搬运业务抢不抢手?市场有多大?本网通过搜索发觉,某个“短视频搬运神器”网站的浏览量达到了200多万次。
网络搬运现象屡见不鲜 手段五花八门
粟先生的团队有五个人,称为“四大一小”。四个月的时间成本搭进去,团队目前没有通过短视频获得收入。原创作品遭“搬运”事件屡屡发生,让团队失去了继续创作的信心。
精心企划的文案、拍摄、创意,没有得到应当有的回报,却遭其他人以投机取巧和搬运的形式,成就了对方的不劳而获。团队所有的付出,都被这种人给抹杀了。“我如今都不敢发作品了,任何一个平台都不敢发了。”粟先生称。
与粟先生有同样遭到的案例还有好多。一名拥有四万余个粉丝的某短视频平台的网红,三年多时间里拍摄了200多个短视频作品,收获17万个赞。她发觉,某个短视频平台上,有帐号使用了她的多个作品拿来涨粉,而且涉嫌以营利为目的。她尝试联系对方删掉侵权作品,却未获对方回应。
在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爆火之前,网络搬运现象屡见不鲜。此前,有网友发文称,看到B站上的一些科普、游戏、音乐视频频繁出现在某短视频平台的主页,心里很复杂,出奇的愤怒。B站人为了让你们看开心的视频,没有贴上水印等标示,却弄成了一些短视频拍摄者上推荐、骗点赞、骗关注的踏板和捷径。
据介绍,短视频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在“视频素材、音乐、图片、字体、软件”等方面,未获权利人授权使用或未使用正版软件,均面临侵权风险,目前主要的侵权方式包括内容搬运,如秒盗、打码、画中画等;未经授权进行二次创作;视频素材引用,如二次剪辑、长拆短、短拼长等。
“爽一时是没错,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却从没想过他人的体会。”反映B站作品受到“搬运”的文章作者表示。
短视频平台不能成为默许侵权的法外之地
在某法律咨询网站上,有人提出了跟粟先生同样的问题,如果有人窃取某短视频平台视频去快手平台发布算侵权吗?需要负如何的法侓责任?
就相关话题,本网联系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王律师觉得,未经授权,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构成侵权,短视频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举措,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首先,具备独创性的短视频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作品作者的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制作者通过自行设计文案、自行拍摄、剪辑,独立创作完成,能够彰显制作者的个性化抒发,具备独创性的短视频,属于类似摄制影片的方式创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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