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若 发表于 2022-5-25 17:59:17

快手平台没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吗??

2016年11月26日,我在快手平台花8888元购买了50克金条。商家承诺72小时内发货。 11月30日(超时),确认商家没有发货。允许自己在没有任何补充和救助措施的情况下申请退款。然后打电话联系快手平台客服寻求帮助。 30日和1日,都给快手平台的客服打电话,都记录了问题快手买的东西不发货在哪投诉,并表示会在72H内回复处理结果。等到4号,还是没有接到快手的电话(商家和平台不准时),4号打电话说“帮”我录音,催我快手买的东西不发货在哪投诉,没人处理它。 7日上午,我再次致电快手客服,要求协助处理,无果。当天5点多,平台客服打来电话回复,说为了避免我的损失,请尽快申请退款(不知道快手本人是不是不相信他可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于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商家拒绝发货(直接涉嫌虚假交易,提取用户信息)并要求我取消订单,然后提出赔偿我200元作为补偿。我问这个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合理吗?客服回复平台规定。首先,这个标准是如何制定的?超时交货将赔偿订单金额的30%。为什么上限设置为200?其次,既然有规定,30号商家超时,为什么不直接处理规定(商家已经决定30号不发货)?为什么消费者在向快手平台求助时总是拖延?后者的处理结果显然有利于商家。谁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快手平台是否没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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