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w6 发表于 2022-12-6 15:58:03

《送法下乡》精选点评(二):更像是一部著作

《送法下乡》是一本由苏力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3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送法下乡》精选点评:

●更像是一部人类学著作,很亲民。

●看看当时朱苏力写的,再看看这些年他写的,哎。。。

●一本10年前的书,现在看来,仍然具有现实意义。难怪作者说:我渴望速朽

●令人佩服的实干研究。注重理论更注重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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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神往

●昨天课上刚有位废话滔天的学术女解释了“送法下乡”——把先进法治文明、法治观念送进乡村。

●十年前的书仍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欣慰的是现在农民法制观念真的进步不少,虽然还是一样缺法官。

●#期末書目#書中散見福柯知识/权力「話語、詞與物」、舒茨生活世界等理論;送法下乡不仅仅是解决纠纷,同时也是现代化、现代民族国家的塑造对传统社会习惯等的再次构建---法学研究与基层初审法官;法官司法过程中司法独立与中国法院的行政化和党政;司法独立-法官司法与习惯;司法独立-事实争议与法律争议;报告的書寫或將重点关注在基层法官司法的过程中习惯和民间法的影响?反向梳理?法治的推广与深扎基层社会的法律文化的矛盾;建構論)書中的許多觀點雖針對的是當時的法學研究,仍具有跨時代、跨學科的意義。(把書讀厚容易,厚書讀薄難,而接下來需要做的正是後者)

●第一本看完的苏力的书,作为法学家尤其是法理学家,全本用的大众话语,弃用所谓法学精英话语某种程度也反应了他对自由主义的立场。看的文越多,越觉得中国法学需要的不是浮于高台的建筑,而是切实地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构建自己的法学。现在最想知道在二十年后,中国基层法律发生什么变化,如果有人做这种项目会很想参加。

●移植的西方法律文化,特别是上诉法院之司法文化何时能够与乡土中国相融合?

《送法下乡》读后感(一)::

摘要:本书讨论了司法制度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本书谈论了制定法与地方性知识在基层的博弈与妥协,展进而说明法官在送法下乡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国家权力在基层的软弱性。本书讨论了从宏观上构建一个较为独立的司法制度对微观上保持法官的保持地位的重要性,本书发现基层法官与当事人会交叉适用制定法和地方性知识以追求判决合情合理,因为在法官看来“息事宁人”因易于落实而优先于“依法判案”。本书讨论了市场经济是如何让基层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以及如何促使人们对基层司法产生负面印象。以上发现都有典型案例作为比较证据。

《送法下乡》读后感(二):读后感

一本诚恳、深入地探讨研究关于基层法院、法官理论和实践的书。我惊讶地发现,将近二十年过去了,除了基层法院人员构成与书中描写大不一样之外,其余的竟然都大致符合。包括审委会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发挥的作用,基层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的关系,人民法庭与村干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的紧密联系,甚或“老百姓”在法庭以上的言论并无二致。审判权的运行模式在这二十年来长期保持一种平稳运行的状态,也在这种状态下形成了一些所谓的“司法惯例”。当然,现如今司法改革如火如荼,有一些朱苏力在书中提到的建议(例如上级法官的遴选制度)已经成为现实,撇开是否实现了制度设计之时的目的不谈,新制度总带来的新景象,也期望着新思考。

《送法下乡》读后感(三):研究思路的“优秀”

将近20年前的一本描述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田野调查”,放在当今来看还是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读完最受启发的是,作为书斋里的“读书人”或有些自大的所谓知识分子,太多人对社会也好,对体制也好,只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越多的理论和概念的堆砌,反而更加显示出对事实和实际情况的陌生。对中国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用民主、人权、自由、宪政......等西方的概念去批评去比对,站在看似是自由派意识形态的高地来俯视中国。虽然美国欧洲西方国家在普世价值来看,有更加先进的部分,但也不是完美无缺。而对于中国,仅仅只是用西方概念来比对来改革却也确实是毫无意义。当代的学者是不是真的了解了当前中国的现实和目前体制问题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仅仅只是了解了西方经验和概念,是完全无法用在改革和解决实际问题上的,苏力老师也好,过去的费孝通也好,他们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经验和思路才是我们现在需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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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读后感(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胸中丘壑

看毕前四章,掩卷而思,慨叹万千。

首先揭开了法院在中国的神秘面纱:规则确立、纠纷化解和政治性。而不是一直学习到的规则确立一项。死读书、读死书可害死了我,天真的 以为中国的法院是写判决、明是非、决忪狱的呢。结果毕业毅然决然的考了基层法院,近一年的工作经历表明:苏力说的太对了,是我的亲娘啊!

其次了然了一个思考方法:中国法院要从行政性和9亿农民的乡土社会考察。法院是行政机关的附庸,9亿农民心中只有七大姑八大姨没有法治根子思想。解释了审委会存在的必要,法官请示制度的绝非偶然。不是学校中的一府两院,三权分立种种美丽图景。

TMD苏力,我相见恨晚、我英雄所见略同,怎么《送法下乡》就不是上学时候的教科书呢?我的那些本硕教科书顶个球用了?骗局啊一场骗局。

回想:七年的法学教育本来也没有给我一物啊?教科书都卖掉了不随搬家而走。所谓教科书误我因教科书不存在而不成立了。还是我心误我,我执误我。

《送法下乡》读后感(五):读苏力的《送法下乡》

曾经在基层法院实习过,法官职业和我理想中的大相径庭,学了一大堆的法律理论感觉在基层实践中毫无用武之地,也就此打消了进基层法院的念头。曾经幼稚的认为是基层法官们素质偏低,对法治没有热情,可是看完本书之后了解到这个是一个关乎经济发展国情的问题,当代的法学教育在为进一步改革开放出现的新兴法律关系培养人才,然后回到实践,基层注重的是纠纷的解决,与其说是法学毕业生拒绝了基层法院,不如说是基层法院的基层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拒绝了法学生。 其次就是学者的研究重点是规则治理,规则的贯彻落实,而基层法官所要关心的是终极地解决司法纠纷。而在基层人民法治素养不高也请不起律师的情况下,一味地贯彻程序正义其实是不利于纠纷解决的,会导致实质的不正义。 另外对于目前社会上司法腐败的论调,本书也给了我很多启迪,其实并非司法腐败,从上诉率这一视角进行分析,中国的司法已更加公正。司法腐败这个词是在改革给人们带人过高的心里期望与现实不满的落差中、允诺司法公正的乌托邦理想中、大众传媒发酵扩大不公中,市场经济发展时人们的政府的不信任感中,法律人推动司法变革的努力中,以及司法公正实际的德治思维中发酵产生,且急剧膨胀之势。站在至高点上批判好像显得智力上更胜人一筹,有种天然的优越性。而作为法律人,我们要思考:我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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