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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无法打开 滥用黑洞版权敛财终食恶果

视觉中国无法打开 滥用黑洞版权敛财终食恶果

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为此深表歉意!我们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

特此致歉!

视觉中国无法打开 滥用黑洞版权敛财终食恶果
 

 

目前,视觉中国的网站已经无法打开。

共青团中央发问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11日下午,@共青团中央 直接点名视觉中国,怼道“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在该微博下,也有许多蓝V官微也因自家logo图片被视觉中国标注版权而表达不满。

 

有网友发现,国旗国徽图片的“图片使用说明”均显示:“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户代表”,版权所有显示“1995-2019视觉中国”。

此外,国徽图片页面“价格提示”显示,“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不过目前国旗国徽图片均已被删除,显示页面不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09修正)》第十条,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广告;(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私人庆吊活动;(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根据团中央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团旗、团徽、团歌: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不得以个人或商家名义公开售卖非团中央和各省、市、县级团委监制的团旗和团徽。

黑洞照片也能卖钱?视觉中国:不能商用 自媒体使用或被追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这里我们是有版权的,然后图片现在的话本身只能用在编辑用途上,如果商用的话这边是做不了授权的。编辑使用就一般是媒体的新闻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媒体这边如果要使用你的这张照片就要付费是吧?

视觉中国:对,就要等你去购买然后使用,但如果商用的话,上面会有一些品牌的信息的露出的话,这种就不能使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授权,你们是从哪里获得授权的?

视觉中国:是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

另一位视觉中国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该照片著作权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视觉中国通过法新社获取了图片授权。但仅限于编辑使用,如果需要商用,则必须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

目前在网络上出现了各种的黑洞P图,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是否侵权,该工作人员回复,个人名义在公共平台发布,除了恶意诋毁、歪曲事实之外,是不需要获得授权的。

值得提醒的是,自媒体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会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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