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拼多多助力网站可信吗 - 拼多多助力100元要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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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15 | 回复0 | 2022-8-3 03: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导读】多名听众爆料,并通过微信群关注了一个名为“品尚乐购商城”的微信公众号。 9、34.9等不同金额的产品链接,付款后告知7天内退货,可以获得5-8元不等的佣金,成为兼职“手刷”。一个月后的一天,群里部分成员突然发现商城不再返现,拼商网微信账号“因违规无法关注”,近千人损失惨重。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微信群兼职“刷单”害人害己。

中央广播电视网北京12月11日电 据经济之声,《每日315》报道,以“刷单”为名的诈骗案件频发。刷卡诈骗的方式没有改变。就是让刷卡的手先尝到甜头,然后突然吞下钱跑掉。更重要的是,“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因此遭受财产损失,不受法律保护。招聘和刷单的“兼职”信息通常发布在QQ群、同城网站或论坛上,但最近他们又开始使用微信群了。

“天天315”栏目收到多位听众反映,自2017年10月下旬起,一个名为“品尚易购商城”的微信公众号迅速集结了4个500人的“下单任务组”,该组成员根据19.9元、29.9元、34.9元等产品链接,被告知在付款后7日内退货,即可获得5-8元不等的佣金,成为兼职“刷手”。

原本想通过刷单“赚点小钱”的小张没想到,不仅没有拿到收入,校长也“飞”走了。 10月底,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关注了一个名为“品尚易购商城”的微信公众号。根据商城规定,下单购买商品后立即申请退款,7天后全额返还本金,同时支付佣金。他说,这么低的门槛,让品尚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聚集了包括小张在内的1000多支刷子。

小张告诉记者:“我们是通过微信联系的,就是有人说有一个商家需要我们去他的店里买东西,帮他拉点销量,下单等等,过几天给你一定的佣金或者奖励,大家都不认识,都是通过微信朋友拉一个人,然后很多人在里面。给我们退款,发誓安全,我也是被朋友微信拉进来的,观察了两天三天,发现群里大部分人都做了,他们认为安全,并且相当于福利了,你做也没关系,如果货物不安全,我们还可以退货退款,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然而仅仅半个月后,这个公众号就因为违规而无法关注,刷单们也查不到订单,更别说拿到刷单的本金和佣金了。小张称,11月13日,部分团员发现“品尚网客服”不再退还7天前,即11月6日下单的“佣金”,理由是微信“超过每月付款限额”。小喇叭、魔术贴、男士洗面奶等手工购买和支付的产品也无声无息。

在多个维权微信群中,涉案金额从19.9元到几千元不等。有的刷手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有的被告知这是刷单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商城和客服的微信账号被屏蔽了,一直联系不上。

小张说:“后来我才知道被骗的人数,那些群加起来有几十个,14号我们发现问题上报了,大部分人都没有点公众号的时候可以退款,即使你点击公众号页面,点击退款页面也无法退款。目前据说公安局已经介入,但没有进步了。”

据小张介绍,和他一样,使用“品尚网”微信公众号的人大多是家庭主妇和在家全日制孩子的学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品尚网”为了宣传自己的业务,邀请了部分画笔担任“代理”,即向各自微信群中的画笔下单,并然后根据订单数量从平台获得付款。

在家照顾孩子的全职妈妈小陈就是这些“经纪人”之一。她告诉记者,她从10月底开始在品尚网平台刷单,一直都能拿到本金和提成;11月4日,客服人员邀请她成为“代理发布” ”。按照品尚网的规定,她每刷一个订单,就可以得到2元到3.5元的“代理放行”。佣金。



小陈:“他(客服)在群里说,如果你要开一个新的商城,你需要一个新的‘代理发布’,也就是帮发一些商城的链接,如果有人拿一张照片,我会得到两块钱的佣金。我从11月6日到14日没有回来。我14日发现我被骗了。期间被骗了905元。因为我是一个'释放代理',我还有自己的'释放组',那个组里有200人,包括我和姐姐,我的朋友,我的同事,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人,可能是朋友推荐的。姐姐一共被骗了500多人,我的朋友都是200多人,三个如果超过一百人,他们会认为我是骗子。”

小陈说,当商场的微信账号被屏蔽时,她立即在自己组织的微信群里通知了自己的亲友。尽管如此,她仍被认为是品尚网的“帮凶”,面对其他刷子的指责,她感到很委屈。当记者告诉她,群主组织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她有点不知所措。

小陈说:“正常情况下6号和13号应该放贷,但是13号他借口说卡里的资金已经到了最大,微信无法退钱,所以他只好去别的银行开卡,结果我14号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把大家踢出群了,我已经不在他群里了,所以发现自己被骗了,我也是第一时间告诉群里的大家,一共放了12000多,但是正好赶上第一笔退款,他没有还给我,因为大家都没有'到时候不退款,他们还以为我是骗子,大家都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我做了,知道了也不会做。”

目前,刷手、“代换”已组成微信群维权,要求“品尚商城”微信公众号主体——吉林品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Ltd. 作出声明,为该项目支付的金额将予以退还。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家于2017年9月15日新成立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铁军。此次事件涉及的微信参与人数已覆盖20多个省市近千人。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除了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帮助他人刷单、炒作赊销外,并删除差评、虚假交易等,也将严厉查处,严惩“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

其实,“品尚网”微信公众号刷赞者遭遇的诈骗陷阱并非孤例。类似的骗局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希望大家注意这些特点,不要相信微信群里的推荐。 “计费”兼职:

首先,诈骗订单陷阱的目标群体是那些想轻松赚钱,渴望得到天上掉馅饼的人。作案方法通常是利用知名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结合应用真实计费和兼职的工作流程,降低被害人的防卫心理。刷卡成功后,以各种系统问题、网络问题为借口,要求受害者多尝试,骗取钱财。

第二,营运资金需要提前支付。刷单时,通常需要刷手才能预付款。对方会先问你有没有网购经验,有没有网银和银行卡,甚至卡里有多少流动性。其实这是盯上了消费者的钱。

第三,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对方会提出一定比例的提成作为提成,声称刷的越多赚的越多。仔细想想,8%到10%的收入可以马上返还,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这不是常识。

第四,声称以后一起归还。对方一般要求刷手做一两笔交易,正常返还本金和佣金。然后会找各种原因,比如刷卡订单或者网络故障,暂时不退还本金,或者要求统一退一定数量的订单。在这一点上,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觉得如果不继续做下去,之前的投资就会白费。事实上,继续投资只会越来越深。

第五,声称可以退货。为了打消刷手的疑虑,对方大多会声明,如果刷手按要求操作但没有拿到佣金,可以要求退货。如果消费者认为退货的可能性是一种保险形式,他们可能会被欺骗。骗子给出的欺诈链接很可能不是真正的产品销售链接,而是钓鱼网站。



中消协律师胡刚、北京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鲍华对此进行了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通过研究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解到,刷卡等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不仅包括刷卡平台的卖家和组织者,还包括刷卡平台的参与者。它。普通刷子。刷手不是合法职业,故意参与刷单的刷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们今天的案件中遭受损失的刷单者是否无法维权?

胡刚:“首先,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明确规定,此类虚假宣传,特别是虚假交易的虚假宣传,是明文规定的。为公平竞争,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处200万元罚款。给其他竞争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最终买单的消费者,还是要承担责任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相关责任。因为他所主张的民事责任会受到很大影响。但是,如果有一部分款项是基于欺诈订单或投机行为而没有明确指向的,并且收款方没有有正当理由说明,相关人员可依此逻辑要求对方取得不当得利。要求归还财产。另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虚假炒作包括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特别是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通过网络方式发布虚假信息。信息网络赔偿,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经营金额较大,如25万元以上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以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商业运营。因此,欺诈和信用炒作不仅破坏了互联网经济正常的市场环境,也给相关运营商和不特定的消费者造成了重大损失。任何参与者都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因此我们要坚决抵制网络欺诈和投机行为的诚信。”

经济之声:有人要求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法。那么,他们如何识别这些当前的行为呢?是否违法?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鲍华:“如果新法修改并明确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我们的总原则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即新颁布的法律对以前的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理。但在明年1月1日之前,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行为仍有相关规定,组织诈骗订单的人实际上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叫非法经营。而且,《民法通则》中的一个原则条件是我们在进行民事行为的过程中要诚实守信。行为,他们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一些专业意见。”

经济之声: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虚假宣传的内容为: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第二十条还明确,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今年6月,杭州宣判了全国首例“刷单处罚”案件。公司负责人李某以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如果警方查明今天的案件中,“品尚商城”的主账号——吉林品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法人将面临什么?

胡刚:“首先,虽然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欺诈、信用炒作等欺诈交易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拓展计划,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并实施1993年的竞争法中有专门的一条是虚假宣传,这次修改只是为了澄清虚假交易是虚假宣传的一种重要方式。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实际上给最终买单的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所以无论如何,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虚假交易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错误的,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如果相关情节严重,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及时认识到眼前的严峻形势,并与律师进行必要的咨询,使自己的行为更符合现行法律规范。”

经济之声:在刷单的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细节就是微信群。许多被称为“经纪人”的人来组织和管理这些刷单小组。这些“发布”会不会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微信群主的责任是什么?

包华:“这个微信群的群主现在好像在扮演一个组织的角色,就是任何一个群没有组织起来,都不可能对市场产生影响,而这个微信群的群主群体正是具有这样的作用,在我们的刑法中,这样的人就是主犯,也就是说,在追查刑事案件的时候,主犯需要比从犯承担更多的责任,他需要承担这项罪名下的主要责任。所以这个微信群的群主似乎只是一个“副释放”,只管理一个微信群,但他的行为不仅违法犯罪,甚至还负有主要责任。”

经济之声:其实,“品尚网”微信公众号刷卡陷阱并非孤例。为什么这种形式的商城会出现在微信中?已经是骗局了吗?微信平台有连带责任吗?

胡刚:“从总体上看,如果相关网络包括任何一种信息网络,那么它只提供一种渠道服务,即不干扰内容,而这种渠道服务本身就是不需要,因为相关渠道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本案中,除非相关证据充分证明微信或类似信息网络服务的提供者确实在相关事件中起到了辅助和帮助作用,并且也有可能获得实际利益,也有可能承担此类法律责任,但一般情况下,诈骗订单、投机行为或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删除信息,或发布此类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例如,个人违法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单位违法数额在15元以上的0000元,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都可能构成严重情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特别注意本司法解释,即《关于办理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四年前,即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因此,我们在电信网络或信息网络上发布或接收信息,尤其是发布信息。要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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