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自媒体“蹭流量”案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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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12 | 回复0 | 2024-5-4 05: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言:

近些年来,自媒体成为互联网中的一股力量,不断地参与到对公共议程的围观和讨论中。但是自媒体的非专业性、匿名性等特质促使其行为欠缺有效约束,渐渐产生“流量至上、唯利是从”的风气,并为此孳生出各类炒作顽疾。非常近期,舆论场接连爆光“秦朗伦敦丢作业”“上海女班主任被父亲举报劈腿男中学生”等热点风波,自媒体借流量热度挑起公众情绪,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再次引起舆论的批评和思索。法制网舆情中心以近些年来多起热点案风波中的自媒体“蹭流量”案例为研究对象,剖析其传播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特点剖析

综合媒体报导、业内人士等公开的观点和心态,所谓的自媒体“蹭流量”主要指的是各种自媒体帐号追随、追随社会上的热点案风波,“搭便车式”地借助营销,吸引公众眼珠,进而达到提高关注度、引流变现等目的。总结近些年来相关案例,其在舆情传播方面主要表现出如下特点。

1.主体:虚构身分降低信息可效度

对于与案风波无关的自媒体来说,要想达到“蹭”的目的,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吸引网民注意力,取信于公众,因而炮制身分“外衣”就成为其惯用招数,即捏造自己就是当事人本人、当事人近亲属、案风波知情人、利益相关方等身分,这也是近些年来自媒体“蹭流量”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例如近日的“秦朗伦敦丢作业”事件,有自诩“秦朗本人”“秦朗老师”“秦朗父亲”等网民在评论区留言,“秦朗父亲”还开直播引流,发视频表示自己特意挪到书城订购了几本作业献给“外甥”,短短一日就收获了大量网民点赞。2021年8月,辽宁大连17岁少年韩某甲跳海勇救三名溺水女孩不幸罹难,有传闻称被救姑娘家属心态冷酷,随后网上便出现了“被救姑娘”怒怼网民“求他救了”“他死了是他活该,和我没有一点关系”的声音,紧接着自诩被救男孩的“哥哥”也亮相,发布视频替“妹妹”道歉。事后经查,“被救男孩”和“女孩爷爷”均出自自媒体炒作。自媒体帐号通过虚构身分极大提高了信息的可效度,更容易将舆情推向高潮,也常常成为舆情迈向的重要转折点。

2.渠道:以短视频平台为主要传播媒介

当前舆论场流量“爆棚”的绝招,不仅看蹭的热点话题为什么,还在于自媒体选择哪些样的信息发布平台。观察发觉,短视频平台是自媒体“蹭流量”行为的易发区,这是由于短视频平台用户人数诸多且表现活跃,可以快速实现流量聚合,满足了“蹭流量”行为中最基本的资源需求。同时,短视频的即时性也可以帮助自媒体灵活介入风波发展轨道,便捷其趁势承接流量,为自媒体提供变现渠道。日前,河南一新村住宅发生火警致1人死亡风波引起舆论关注,此时B站出现一个名为“贵阳消防栓风波本人”的ID,该帐号自诩是此风波中的伤者的“儿子”,而且直接将真正的死者的妻子在抖音发布的指责物管消防设施不合格等视频“搬运”过来,仅单个视频播放量即超700万。又如“秦朗伦敦丢作业”事件,据公开资料显示,原视频博主发布该视频后,在不足4天的时间内,其抖音粉丝总数下降了将近70万,视频点赞量达到549.8万。在快手平台,这条视频也有203万的点赞量。



3.时机:与案风波信息交叉出现

自媒体在“蹭流量”时非常重视对时机的掌握,她们常常能精准捕捉到案风波发展过程中的信息“气口”,因而为自身圈占和抢劫流量提供空间,因而“蹭流量”行为常常穿插在风波发酵过程的信息空当中,和案风波原生信息交叉出现,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而一旦官方发声回应,这类“蹭流量”行为又会在事实信息释放后消失。典型如广东胡某宇失联风波,当官方寻物进展深陷停滞时,网上便涌现出多个宣称是胡某宇本人、亲属以及老师的帐号,借此趁机传播虚假信息,对民警办案导致严重干扰。直至民警找到胡某宇遗体后,当地政法机关对某些自媒体帐号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等蹭热度的违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才彻底终结了舆论场响声。又如,2022年6月10日下午时分,天津一火锅店发生打架案件振动全网。在犯案者仍未归案之际,6月10日昨晚,有帐号开启直播自诩是“打人者曹某华”,但随即又证实。还有大量假冒施暴者的帐号,称“烧烤店被打男子死了”等。可见,案风波在公共舆论层面仍未产生高度共识之时,恰恰是自媒体通过诽谤造谣等手段获得流量并从中获利的机会。

4.形式:无原则、无底线“蹭”只为流量

在自媒体“蹭流量”行为中,以何种方法来“蹭”,一些自媒体堪称绞尽脑汁,其“蹭”的行为逻辑主要有三种。一是以传播正能量、社会新风尚等为幌子,借时下热门人物或风波引流“涨粉”。例如,2021年12月,影片《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失散多年的女儿孙卓被找到。随即有网民反映,有主播在孙海洋故乡的团聚现场进行直播,名为抒发问候、弘扬人间真情,实则本质为博取流量关注。二是“反其道而行之”,以丑、以恶为美进行“反蹭”。据《法治晚报》报道,日前“上海女班主任被丈夫举报劈腿男中学生”事件爆光后,短视频平台上冒出了一堆外遇女班主任的“替身”,除了有疑似“涉事女班主任”开直播,还有多个与女班主任爱称类似或用与该风波相关文字命名的帐号出现,目前这种高仿号已被平台封禁。三是无所谓与该话题是否有关系,“能蹭就蹭”。例如日前,“#难受穿搭#”“#年青人为何总穿丑外套下班#”等多个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起网民揶揄。但部份自媒体帐号“上纲上线”,称“只有穿得难受,领导同学才不敢戏弄你”,惹起舆论场对立,有的帐号则推出“恶心秘笈”趁机兜售大衣。对此,《北京晨报》刊文称,“恶心穿搭”和职场的年青人并不难受,黑心自媒体毫无底线地蹭话题,亦即污名诋毁年青人才是真难受。

舆情解析

在“流量至上”的歪风影响下,部份自媒体对热点风波进行恶意消费,极大剌激了公众情绪,传递了错误的价值导向,导致恶劣影响。之所以产生当前的这些“蹭流量”局面,或与以下三点缘由有关。

1.低门槛高利润放大逐利心理



“蹭流量”行为的“低门槛、高利润”是导致这种行为层出不穷的主要诱因。“低门槛”主要彰显在技术和能力要求门槛低。自媒体在“蹭流量”之前,并不须要常年的企划营运或则专业拍摄,常常只是进行简单的留言互动,或则发布视频,透漏一些“内幕”消息,便可以被网民捕捉,成功伪装身分。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信息的碎片化让网民无法甄别,而其传播的速率又领先于真实信息,帮助这种虚假内容在网民认知中占据先机。据悉,在“眼球经济”时代,流量变现的效率很高,而“蹭流量”又是坐享其成、坐收渔利的途径,这就剌激了许多人的逐利心理,不少“蹭流量”的自媒体背后,都有专门的经纪公司运作指挥,采取各类手段收割人气,为以后的流量变现做打算。

2.借助网民情绪获得流量势能

驱动网民不断跟进和跟随案风波的一个关键诱因就是网民情绪,自媒体能“蹭”到流量,正是在于其精准拿捏了普通大众的情绪燃点。网民心态倾向与风波发展阶段和风波属性紧密相关,在风波仍未尘埃落定时,舆论场上常常缺少关键信息,网民却有强烈的好奇心急切想要了解真相,这些信息不对称给自媒体以启发,进而借助信息差博取流量。同时,若风波触碰一些敏感议程,或呈现出显著的仗势欺人、恃强凌弱色调,有悖公众朴实的价值观时,网民自然会对弱势一方形成怜悯等非理智情绪,因而向其提供金钱等经济支持。据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迸发网民猎奇、审丑的幽深心理,例如谎称“上海外遇女班主任”的多个直播帐号,就极大顺应了部份网民想要探知穿行在道德边沿外的心理。

3.平台处置头晕助长“蹭流量”歪风

某种程度上讲,“蹭流量”行为泛滥是平台与自媒体共谋的结果。对于自媒体来说,布控围堵热点案风波可实现引流“涨粉”,为后续流量变现提供可能。而短视频平台则须要借自媒体帐号的内容来提高平台热度、吸引用户眼珠。正因双方“各有试图”,所以当这些无下限的商业机制成为自媒体营运的主导逻辑后,平台在事后的介入处理也会异常头晕,无法产生威慑疗效。另外,舆论场对一些“蹭流量”的行为性质讨论争议也较大,但只要不触碰底线问题,平台方有时也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做过多干涉,其产生的负面示范疗效会令其他自媒体愈发肆无忌惮,侧面助长“蹭流量”乱象。例如针对“秦朗伦敦丢作业”事件就有律师觉得,虽然炒作这些信息以博关注不值得倡导,但发布这种信息可能本身并不违规,更多责任仍在于平台方面要掌控好娱乐新闻与严肃新闻的比重。

应对建议

如前文所言,不少自媒体“蹭流量”行为目前在法律层面的认定仍有争议,对其处置还在逗留在平台层面,这就须要平台以及网信部门做好日常配合,强化自媒体帐号管理筛查,筑牢网路督察防线。一方面,平台主体应该突出指出网路秩序维护责任,积极通过技术手段建立平台监督流程,对于有炒作倾向的帐号跟进检测,一旦出现恶意蹭流量的行为必须及时阻断,采取禁言、禁播方法杜绝其流量变现途径。另一方面,各地各层级网信部门也需着力履行属地网路平台管理责任,建立联动机制,紧抓回帖评论、视频发布以及直播带货的各个关键环节,要求平台整治“蹭流量”违法违法行为。

据悉,观察各类自媒体“蹭流量”行为可以发觉,热点案风波中的矛盾纠纷是其炒作的主要素材,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放大矛盾煽动网民情绪,从中赚取经济利益。而非理智情绪在舆论场中的公然传播,除了可能引起网路暴力、人肉搜索等行为高涨,还可能将争议矛头导向政法机关,令自身的舆情处置遭到指责。为此,政法机关应时刻提防热点案风波中的恶意“蹭流量”的行为,并依照具体情况做出处置。首先,政法机关在案风波调查进展过程中需兼具网上舆论情况,出现自媒体大肆引战趋势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挤压恶意“蹭流量”、冒充当事人行为的运作空间,为舆情降温提供条件。同时在事后需强化追溯,对涉嫌侵权或诽谤的帐号严厉追责。其次,在日常工作中,政法机关也可以通过组织专项行动,对各类“蹭热点”“带节奏”的自媒体帐号扩线深挖,通过有力执法划出红线,威慑整治“蹭流量”乱象。最后,政法机关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普法,引导公众构建“不是所有信息都适宜传播,也不是所有热点都可以随便炒作”的理念,提高网民对于“蹭流量”行为的法律认知和法律素质,在社会范围内营造和谐清朗的网上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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